业主委员会关于电梯轿厢广告的说明
岭南新世界家园业主委员会于2019年3月18日和广东泽迅有限公司签订了电梯轿厢内广告投放的合同,并于当日在业委会门口的告示栏公示了合同文本和相关信息。现将相关资料说明如下:
一、业委会在收集多方的报价后,最后业委会内部一致同意选择了最高报价的泽迅广告。根据合同约定,每年能为岭南新世界家园广大业主带来53.26万元的收入;目前岭南新世界家园业主委员会对公账号已经收到前期保证金壹拾万元。
二、业委会无论何时都坚持:公共收益的创造来自于公共事项,同样属于全体业主。公共收益的使用完全依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擅自挪用。
三、关于电梯轿厢广告液晶屏设备的相关技术规格:
电子液晶屏尺寸:292.33 x 636.66 x 33(mm)
用电功率:23瓦
安装固定方式:底板用玻璃胶固定,屏幕固定在底板上
安装位置(距离电梯地板高度):最低:130cm,最高195cm
配合施工停电时间:20~30分钟
四、关于广告设备的用电分摊概算及相关
液晶显示屏的用电接入电梯公共用电,即产生的电费由本栋楼宇的全体业主分摊。
电梯轿厢内广告设备的耗电量公摊预计:
每月1部电梯广告设备总耗电量:
23(瓦)*15(小时)*30(天)=10350(瓦)=10.35(度)
每栋楼(2部电梯)广告设备总电费:
10.35(度)*0.67(元/度)*2=13.869(元)
每年每户业主广告设备每户分摊电费(以每栋楼50户计算):
13.869(元)*12(12月)/50(户)≈3.33(元)
3. 关于公摊电费
关于公共收益产生公摊电费,业委会以前、现在、以后都只会有一个态度:公共收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公共收益产生的公摊电费一定是由公共收益支出,其产生的公摊电费一定会返还业主,因涉及数量巨大的业主户数,财务走账以及可操作性等问题,业委会仍在寻求一个具备可实施性方案来解决公共收益支付公摊电费。
五、关于广告设备占用空间和安全问题
广告液晶屏尺寸是:292.33*636.66*33(mm),计划安装于电梯入门右侧壁上,其尺寸甚至比轿厢内的纸质广告体积小一半以上,且并不影响电梯的出入。广告液晶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安全规定,是合格产品(详见设备生产商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同时,锦日物业作为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具备专业的管理能力,其一定能够保证做好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本次电梯广告相关事宜文件资料张贴于业委会办公室前公示栏,敬请广大业主前往了解。如还有不清楚的或相关质疑,欢迎广大业主相约莅临业委会办公室质询,业委会一定秉承实事求是的基础释疑。
来源:岭南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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